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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孕妇产前筛查费用可减免
部分孕妇产前筛查费用减免的通知
根据《烟台市卫生计生委 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对夫妇双方至少一方具有烟台市户籍,同时在本院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一次产前血清生化筛查费用减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施条件:
1.夫妇双方至少一方具有烟台市户籍;
2.孕15~20+6周。
二、实施流程:
孕妇检查时需要缴费,每周二上午由孕妈妈或家属携带材料到本院门诊楼三楼,公共卫生科进行资料初审。根据审查情况,在每个月第二个周四下午,在本院门诊楼二楼,门诊收费处一号窗口进行费用返还。
三、提交材料:
1、芝罘区户口准妈妈:
准妈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单据原件
2、芝罘区户口准爸爸:
准爸爸、准妈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单据原件
3、其他准妈妈:如为烟台市其他县市区,可携带相关资料回当地妇幼咨询报销。
关于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部分费用减免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省2016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孕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的检测费用实行部分减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人群:凡在我院住院分娩的产妇纳入补助人群,按规定减免一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的检测费用45元。
二、实施流程:产妇出院后需携带以下材料包括
(1)出院结算发票 原件及复印件。
(2)出院结算明细 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4)产妇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5)代办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到三楼公共卫生科进行审核。明确进行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检测者,在材料上加盖“艾梅乙检测减免”印章,然后到二楼挂号收费处办理减免手续。收费处留存所有材料。
三、实施时间: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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